商标的反向假冒是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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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反向假冒是侵权行为吗?

作者:开封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6 08:59:12

所谓商标的反向假冒是商标侵权中的一部分,也叫商标的反响仿冒。商标的反向假冒是指当取得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开封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为其他的商标后又进行销售。商标的反向假冒的行为就是虚假表示商品真实来源的行为,所以其实质为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的反向假冒被认定为侵权的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的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不仅违反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规定,而且也影响到了商标的本质功能,是其难以发挥识别作用,引起混乱。商标的反响假冒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商标立法的精神,行为人应当承担其侵权责任。

关于知识产权,大家可能是仅仅在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看到街头巷尾的活动、媒体进行的各种宣传报道,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商家、对于企业、对于社会的意义。对此,尚品富力表示:“知识产权,也就是我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障好权利人的权益,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企业想要充分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经济利益,首先就要了解知识产权都包括哪些范围。知识产权包括了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其中工业版权还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多个方面。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意和技术是基本生产要素,知识产权已经商品化,技术领先者不断推动创新,使得产品更加精巧和方便实用。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发展,企业在专利申请、开封商标注册工作中需要提高自身对专利的认识能力、加强对自有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提高对抗专利纠纷的能力,拓宽应用专利的思路。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才能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

什么是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转让是开封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商标注册人称为转让人,接受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为受让人。

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转让注册才能生效。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转让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开封商标注册,我们对强弱则没有什么概念,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强弱商标是什么意思?

强商标是指标记性强、商标文字或图形本身无任何实际含义的商标。

弱商标是指标记性弱、叙述性强,商标文宇或图形本身还标示某种实际存在的物体或台有某种实际意义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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