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商标注册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
在知识产权时代,商标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因为商标注册的难度,为此不少人都会选择转让来获得相应商标。不过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因为某些因素的存在,可能在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之后不再需要相应商标,那么开封商标注册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
在我们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商标转让需要将申请提交到商标局,之后等待商标局的受理、审查,但如果不想继续转让相应商标的时候,那么我们需要转让双方在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由转让申请方通过书面申请来撤回相应的商标转让申请。
而我们在准备撤回文件的时候,我们需要清楚的表述商标转让撤回的理由,并且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并且在商标评审程序终止之后申请人将不得以相同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而且我们需要知道,商标转让从手里到核准需要大概六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在我们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时候,我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材料,通过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之后,也就表示商标转让程序失效,我们也就成功撤回了相应商标转让申请。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我们自己申请商标,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的处理,而且相关材料很多,所以很多人会选择转让他人的商标。接下来,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思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设定程序和条件,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不同时转让的,商标局应当通知注册人限期改正。注册人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标转让应遵循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任何一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因其他原因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将注册商标作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幌子。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地内,不得将其转让的商标用于与受让人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但与受让人订立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外。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对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商标转让人提起诉讼。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专用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非专用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不仅有权使用自己的商标,还可以向任何第三方颁发相同的非专用商标使用许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除商标权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明确授权外,不得允许其他第三人自行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调解或者仲裁解决。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效,则应通过诉讼最终解决争议。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有两种缴纳办法,即认缴制和实缴制。 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但现在大部分情况下,注册公司已经不再采用实缴制,而是改用认缴制。 我们首先来明确认缴制的概念是什么。
认缴制就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的总额,不需要实收,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即可。 除了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注册公司注册资本的重要改革,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年检改为公示制度 2、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及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3、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 4、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体系,方便市场 实际上注册资本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很多。
在原先实行实缴制的时候,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了缴纳注册资本,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营运效率。而改为认缴制后,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即可,能够有效的在公司成立初期节约成本,提高公司的发展力。
以上就是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主要区别及认缴制的优势。特别提醒的是,实行认缴制后,注册资本并不是填得越多越好,而是应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因为认缴不等于不缴,最后还是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数额缴纳的。
商标注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商标注册不当可能会注册失败。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千差万别,其中被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占失败的80%以上也成为目前商标注册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其他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公司就给大家讲讲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晚一步大家都知道商标是唯一性的,在注册商标之前首先先查询这个商标有没有人注册,在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都会坚持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现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中被注册申请,将驳回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二、申请的商标违规《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经果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经过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被驳回,不予注册。
三、与驰名商标撞车若与驰名商标撞车,则商标必死无疑!
四、商标拳法显著特征在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没有显著特征,经审查员审核之后不具备可识别性的将被驳回。《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符合以上三点就不能注册为商标。
五、公告期被异议因为工商局的工作员工也不能保证审查的商标有没有问题,所以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商标法》规定有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在这期间如果对商标提出异议,可以根据对方的异议理由进行答辩,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书面证据材料,这样的答辩会帮助异议的胜算率。商标注册的过程肯定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在注册前要做好检索的工作、最好找专业的公司进行专业的查询判断来降低商标注册风险,以免因盲目的使用和宣传造成公司或个人不可挽回的损失。以上就是我们公司总结的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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